在此情形下,若劳动者在前一家公司并未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便已在后一家公司开始接洽工作机会,那么只要这两个系列的劳动合约彼此间并不出现冲突或者对其中任何一方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此行为就不属于非法行径。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和前一份雇佣关系并未解除到合法程度,那么新的用人单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能无法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服务。
此外,针对那些故意招纳和其他事业单位仍然持有或未结束劳动合同时期的员工的用人单位,如发生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需承担对其他用人单位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全部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可以一边劳动监察一边仲裁吗
可以同时进行。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要准备一些想要投诉的相关问题方面的材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合同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申请仲裁,程序是不一样的,当然结果也不同。
投诉是直接将情况反映给监察部门,由他们出面,查实后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不具强制力。
但经过仲裁裁决的结果,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生效裁决的话,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一边走离职手续一边入职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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