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布破产后有什么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某公司被依法裁定宣告破产后,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在公司被宣告破产后,所有涉及该公司的生产运营活动均不得再进行,除非为了维护债权人权益而确实需要继续进行生产经营行为的,且必须经过司法机关的许可方可实行。
其次,自公司破产宣告之日起,其对自身全部资产的管理权与处置权便被剥夺,所有财产需转交至清算小组进行统一接收及管理。
与此同时,债务人(即破产后的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也将由清算小组进行实际操作与监管,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将是非法的。
最后,对于已经宣告破产公司未能兑现的合同事项,将由清算组作出实际决策,决定其是否应该取消或者继续履行。
《破产法》第二十三条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二、宣布破产是否就不用还钱
不是的。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宣布破产后有什么后果”,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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