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造成事故,找谁理赔
如果醉酒驾驭汽车并因此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那么在此情况下,应被归为机动车一方所需承担的责任。
首先,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必须在其理赔责任范围内给予受害人赔偿。
然而若仍有剩余赔偿金额无法满足赔偿需求,则应有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根据其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若车辆尚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最后的赔偿义务应由肇事司机负责。
但是针对财产损失方面,交强险将不再提供赔偿服务,且所有的赔偿事宜均需由肇事货车驾驶员独自承担。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在对交强险所承担的人身伤害赔偿部分,享有向肇事驾驶员行使追偿权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醉驾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醉驾造成事故,找谁理赔”,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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