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单独申请行政赔偿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人需根据相关规定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正式的申请书;
其次,赔偿义务机关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两个月之内,对申请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作出是否赔偿的最终决定;若是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他们需要着手制定赔偿决定书,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十日内将该决定书送达到赔偿请求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一项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二、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符合的条件有什么
若当事人想要独自发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符合以下七项严格的法定条件:
首先,原告需享有法定的请求权;
其次,须有明确无误的被告对象;
再次,必须具备具体而详尽的赔偿请求以及相应的实际受害情节作为事实依据;
再者,倘若加害行为源于具象性的行政行为,那么前提便是该行为已经被确认实质违法;
另外,赔偿义务机关务必先进行相关处理或者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时限仍然未予任何反应;
此外,此种情况也必须在人民法院对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且应服从受诉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限;
最后,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定的起诉时效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