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撞了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在您不幸遭受一起交通事故,责任方为对方时,若其采取消极态度,拒绝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时,请您不要惊慌失措。此时,您有权向所购买的相关保险公司提出补偿请求——即“代位追偿”。
然而,若该保险公司不愿受理此项业务,您也切勿气馁,您可积极搜集和保留各类证据,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以期得到应有的赔偿。当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后,若被告方仍坚持拒绝遵守并履行判决结果,您则有权利向上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一些赔偿
若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归属确认为对方负全责时,其应该承担起所有可能的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则在此范围内预先予以支付损害赔偿费用。
一旦超过该限额,剩下的部分将由肇事方自行承担。
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向对方提出以下几项主要赔偿要求以及相应的标准:
它们包括了对医疗费用的理赔、因工作损失产生的误工补偿、对伤者的照料过程中产生的护理费用、为处理交通事故所支出的交通费、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所产生的住宿费用、住院期间获得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需的营养补给等。
如果在此次事故中导致了伤者身体伤残,应当额外赔偿他们所需要的辅助器械以及残疾赔偿金;
如果涉及到人员伤亡问题,还需赔偿相关的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
对于那些被伤害但具有稳定薪资收入的受害者群体来说,误工费用应根据他们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进行计算;
但当受害者并无固定收入源时,将以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作为计算依据;
对于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过去三年收入状况的受害者,我们将参考受诉法庭所在地与所涉行业相似或相同年份的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至于涉及到死亡的法律索赔,其计算标准通常是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年度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固定数值来确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撞了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