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扣押的手机会反复查看吗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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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拘留者需上交个人财产如手机,由拘留所保管。拘留所通常不会随意查看手机内容,除非与犯罪活动有关,否则可能交给拘留裁定机关检查。拘留结束后,手机等贵重物品会归还给被拘留者。
一般刑事案件扣押的手机会反复查看吗

一、一般刑事案件扣押的手机会反复查看吗

实际上并非如此。在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被拘留人员虽须将自有财产如手机等交由拘留所统一妥善保管,然而通常情况下,拘留所是不会随意翻阅被拘留人员的手机信息,除非该手机与涉嫌犯罪活动相关联,否则可能会被移交到做出拘留裁定的机关进行依法检查。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中,当被拘留人员的拘留期圆满结束,解除拘留之际,其所有贵重物品如手机也会随之返还给本人。

《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二、一般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关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处理进程,原则性要求法院应在受理之后两个月之内进行判决,最为迟延的情况为3个月内完成宣判工作。

然而,若存在复杂或重大事项,进一步的处理时限将有所放宽。

面对刑事案件,我们通常会经历三个环节: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的审判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着具体且严格的时间规定。

首先,拘留的法律期限为17天;

紧接着,逮捕之后,侦查与拘留紧密相连,其羁押年限必须控制在两个月以内。

为了确保案件调查的高效和稳妥,实际侦查期限除了遵循37天的固有限制外,针对某些特殊情况,相关机关有权适当地予以延长。

此外,对于受害人而言,他们有权与公安机关接触并获取案件进度信息,以积极协助破案。

在诈骗案件中,受害者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接受了举报之后会启动一个专门的调查程序,这个过程被称为侦查期。

对于诈骗案件来说,刑事案件通常被划分为三个环节:

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后法院的审判阶段。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说,预期处理周期大概为5个月左右,而如果我们面对的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那么经过上级法院的审核批准,处理时长可延长3个月之久,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仍然无法及时解决,则需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由其进行最终审核批准。

变更管辖的案件,自新法院接手案件之日算起,审理期限开始重新计算。

另外,待检察院完善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交至法院,法院将在重新确认审理期限后展开下一步的处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般刑事案件扣押的手机会反复查看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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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案件扣押的手机会反复查看吗
通常情况下,在被拘留者经由司法程序被判处刑事拘留之后,尽管其私人物品如手机等需依据相关规定统一交付拘留所管理,但是,拘留所方面通常会严格遵照法律要求及相关规范,尊重个人隐私权,不会擅自侵入或翻查被拘留者的手机信息,除非该手机涉及到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关键线索和证据,在此情况下,该手机则有可能被引导至做出拘留决定的相关机构,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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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车辆时间一般是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扣押车辆时间一般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扣押车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交警扣留机动车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机动车被扣要注意什么
1、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3、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是30天至40天。
4、检验、鉴定不能在30日内完成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还可以延长。
5、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公安机关如批准重新鉴定,那么扣车时间还要计算一个检验、鉴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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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侦查机关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看守所是侦查机关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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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们公司急缺钱用,所以我们向A公司借款,找我朋友的B公司的房产做最高额抵押,我朋友的B公司不放心,想让我们公司提供反担保,问一下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一般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你好,目前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应该具备的内容有:
甲方 (抵押权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
乙方 (抵押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传真:
二、合同中的具体内容
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依据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合同编号为 ,乙方愿意为甲方因提供担保作为保证人与借款人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债权
1、被担保的债权是指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甲方向借款人连续提供担保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为金额(大写) 人民币。如乙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按履行的金额在最高额内作相应递减。
2、在上述被担保债权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甲方对借款人尚未收回的担保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甲方可以连续、循环地向借款人提供担保。乙方在该最高额内对甲方因提供担保而与借款人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均提供抵押担保,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借款人单笔授信资金的偿还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
(二)期限
借款人依据委托合同向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借款人根据委托合同向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为:甲方代替借款人向银行清偿后三日内。
(三)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即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抵押物清单由双方代表在清单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被担保的一系列债权范围包括:
1、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人义务代借款人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2、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费用以及担保费本息等;
3实现主合同债权和本合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五)最高额反担保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甲乙双方对抵押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甲方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得因此对甲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六)抵押物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定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的 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人办理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在抵押期内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物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对抵押物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物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物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提前行驶抵押权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9、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10、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1
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
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1
3、当借款人未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偿还其债务义务时,无论甲方对委托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抵押权的实现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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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人未依法履行清偿到期债务的,致使委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
3、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抵押物的;
4、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不履行到期债务的;
5、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6、乙方、借款人或第三人发生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甲方按期足额收回债权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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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七项所列情况发生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借款人、乙方行使追偿。
(十)处置抵押物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抵押物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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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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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与责任不因乙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乙方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乙方与其他单位签定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而免除;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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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邮编: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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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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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双方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应履行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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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四)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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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五)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律师你好,我是法学院的学生,最近看到反担保的问题,我想要咨询一下抵质押反担保有哪些方式?
[律师回复]
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
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2、存单质押反担保
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3、企业保证反担保
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借款人的相关联企业即保证人和担保中心约定,当借款企业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作为保证人的相关联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
4、保证金
指现金或保证人认可的银行保函;
5、保证反担保
指被保证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信誉确保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的行为,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6、抵押反担保
指反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它属于物权担保,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7、质押反担保
指反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保证人占有,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反担保的方式就有以上的7种,丰富的反担保措施也可以消除借入人的心理障碍,使得合约更好的订立,也为以后的合约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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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有权利查看手机吗
运管没有权利查看手机,除非拿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运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该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服权益,如果未经允许查看手机属于侵犯隐私权,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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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议期间扣押车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发生事故后,交警勘查现场,然后就可以扣押肇事车辆,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后,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但是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扣留机动车。
当然也有必须扣留激动(机动)车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以及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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