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离婚冷静期限内暂无法进行房产过户手续。在离婚冷静期间,虽然双方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然而要实现房产过户,却必须持有离婚证书作为必要条件。具体而言,协议离婚过程中的房产过户手续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其次,需要出示清晰无误的离婚证及其复印件;再者,如系由某方提出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则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相关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协议离婚冷静期到了对方不去怎么办
尊敬的各位读者,关于中国法制度下的协议离婚冷静期问题,倘若距离冷静期结束之际,另一方未能如约出席,当事人可选择两种处理方式:
其一是重新申领离婚登记手续;
依照最新颁布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当离婚冷静期度过之后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若双方均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书,将视为放弃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针对此类情况,若您仍然希望离婚,可考虑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若协商无果,也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的申请。
对方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需向被告在住所地的法院递交包含以下主要内容的起诉状及相应附件资料:
首先是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接着是能够确认双方婚姻关系的凭证(例如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然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说明(不妨在正式开庭阶段再提交详细的财产清单)以及如果育有子女,请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文件、户口簿等资料。
经过立案大厅的审查批准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会得到书面的立案通知书,收到该通知书后,必须按照通知上规定的金额缴纳诉讼费用。
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件后,诉讼业务部门会快速为双方送达传票,通知具体的开庭时间。
在双方都到达法庭后,法院会先行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过程中仍无法达成共识,接下来便是开庭审理,法院最终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是否准许离婚。
民事审判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会为双方发放传票,告知开庭日期。
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是否符合“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理由进行判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种情形即可判定离婚:
(1)已经有合法配偶者又与他方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
(3)存在严重不良嗜好,例如沉迷赌博或者吸食毒品且屡次教育无效;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
(5)其中一方向法院声称失踪,而且经过审理确实属于这一事实;
(6)一方曾向法院提出离婚,但当时法院没有做出判决,如今双方继续分居满一年,另一方再次提出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协议离婚冷静期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