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法规,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案件,通常被视为离婚诉讼案件之一,因此并不适合采用风险代理这种方式进行处理;
然而在国内,是否能够通过特殊授权代理来处理此类事务,我们并未找到相关的明文规定予以支持或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二、抚养权纠纷案不得提起反诉吗?
当然可以探讨这个问题。
抚养权指的是父母针对其孩子所拥有的一种人身权益。
日常生活中,由于种种缘故的突发和存在,可能会使得父母在对孩子的抚养权方面无法得到充分的保证。
当涉及到离婚情况下的抚养权归属时,我们建议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若未果,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做出裁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抚养权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