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具体做法如下:若父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应当以每月固定收入的20%至30%作为标准,按月支付;如果父母并无明确的固定收入,那么就应该根据整个年度总收入的20%至30%来进行支付。当然,这并非绝对规定,具体的支付比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与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若在离婚之后,监护不直接负责子女生活的一方未能及时支付抚养费用,则另一方有权代表子女向法院提出诉讼。
倘若法院通过审理判定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并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但被告却仍然拒绝遵守该生效判决关于支付抚养费部分所作决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原告可在判决书中所记载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起,经过两年时间内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对于那些故意拒绝执行法院裁决结果的人员,警方有权对其采取15天以内的司法拘留处罚措施。
如情节特别严重,且具备实际执行力而仍然逃避执行,将会构成相关法律罪行,并需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的严厉惩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一方给抚养费一般给多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