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人死亡没有遗产,向子女还追债吗

最新修订 |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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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负债人去世且无遗产时,一般不能向其子女追讨债务。我国法律未规定子女需为父母债务承担责任。子女仅在继承父母遗产时才需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若子女未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负债人死亡没有遗产,向子女还追债吗

一、负债人死亡没有遗产,向子女还追债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父债子还”这一原则,也就是说,作为子女,并不具备为其父母所负债务提供偿还的法定义务。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况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若子女已经成年并与父母共同居住,在此前提下,父母所产生之债务可通过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偿还;

其次,若父母不幸离世,子女依法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他们将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最后,若父母离世后子女未能继承任何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负债人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关于人离开人生后所负担的债务需要如何进行清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如果相关的债务属于债务人个人所承担的责任,以下则是相应的处理途径:

1、若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并未明确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利,那么对于这些继承人来说,他们负有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优先偿还被继承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的义务。

2、然而,当继承人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时,人民法院应当尊重他们的决定,并有权直接以此为契机来强制执行债务人留下的遗产以作为债务的清偿渠道。

3、如果债务人在生前并未留下任何可供清偿债务的遗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便无需对其所负担的债务进行偿还了。

其次,如果相应的债务属于债务人与其伴侣共同承担的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由他们的配偶负责对此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负债人死亡没有遗产,向子女还追债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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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向逃债企业追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
(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3)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
要实现这一目的有两个途径:
一是通过依法该债务公司,在诉讼中将该债务公司的股东一并作为被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必须是执业律师,其他非执业律师代理人不具备资格)向申请调查令,然后向该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的去向凭证,复印注册资金被取出的相关凭证,并让银行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也可以直接申请到该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
二是在诉讼过程中不提及调取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事宜,待案件胜诉后,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申请开具调查令或者直接申请调查取证。
2、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的手段来实现债权
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调查,取得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相关证据后,采用如下三种方式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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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该债务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则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通过协商谈判解决。以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行政罚款的责任相逼迫,迫使其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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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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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如何追债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人死亡如何追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原告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
(二)原告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
人民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原告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追债,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向追债r 1、债务纠纷,应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r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r 2、债务纠纷,搞好证据收集。r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r 3、债务纠纷,善于协商调解。r《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公正判决。r 二、向追债需要哪些材料r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r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r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r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r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r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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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该如何追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原告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
(二)原告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
人民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原告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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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追债,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起诉追债,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向追债r
1、债务纠纷,应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r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r
2、债务纠纷,搞好证据收集。r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r
3、债务纠纷,善于协商调解。r《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公正判决。r
二、向追债需要哪些材料r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r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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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r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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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追债,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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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向追债r
1、债务纠纷,应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r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r
2、债务纠纷,搞好证据收集。r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r
3、债务纠纷,善于协商调解。r《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公正判决。r
二、向追债需要哪些材料r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r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r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r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r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r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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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所以说如果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还是可以凭借法律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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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怎么向法院诉讼追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债务纠纷,应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2、债务纠纷,搞好证据收集。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3、债务纠纷,善于协商调解。《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公正判决。
二、向追债需要哪些材料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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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户追债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向客户追债注意事项有哪些 1、催收货款要“先下手为强” 21世纪的今天,做事要讲求速度,速度是做事成败的关键因素。收款人收款也要先下手为强,捷足先登。因为顾客的资金总是有限的一定要赶在竞争对手之前将货款收回。 2、催收货款“计算要迅速、熟练” 收款是一个数字游戏,不同阶段应收账款的数目,收款人要心中有数。对于应收账款的计算不只要快而且要准确无误。只有这样才干赢得时间,赢得顾客的信赖,顺利收回货款。 3、催收货款要“准备零钱” 有时应收账款的数目并不像几千、几万这样整,而是有零有整,比如应收账款是3280元,如果顾客给支付了3300元,必需找还给顾客20元。这就需要随时准备好零钱,不要让顾客找到理由而延期付款。 4、应收账款数目要正确 收款人一定要明确应收账款的数目,收款要正确,如果应收账款的数目与对方应付账款的数目不符,少收了货款,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多收货款会影响自己在顾客心目中的形象。所以收款数目一定要准确。 5、催收货款“依照规定执行” 收款时一定要依照公司的规定来执行,绝对不能私自给顾客延长还款期限。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 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 3、如果债权方的公司司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公司已经签收或者已经认证抵扣,那么债权方的公司可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补强证据,以增加案件胜诉的把握。 4、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客户公司一旦就诉讼时效提出异议,那么贵司将丧失胜诉权。因此,债权方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债权方与客户公司之间约定过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如果有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则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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