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方在进行该项投资时无需承担印花税的缴纳义务,
然而,作为被投资企业,则必须履行缴纳义务。关于“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由政府管理机构依法登记注册的动产与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涉及的书据;以及由企业股权转让行为产生的书据。针对被投资企业的情形,其实际收到的资本数额需按照“营业账簿”这一应税凭证进行贴花处理。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境外投资者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并无任何需要在中国缴纳税款的义务,无论是依据哪条税法均无需担负此项费用。
至于国内已获得投资项目的机构,其主要账簿内关于资金流动情况的记载,其印花税之计税基础是“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二者的总和。
印花税的合法纳税人涵盖了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受到相应法规约束的经济凭证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术研究机构,以及社会性组织等各种类型的实体,以及个体商户和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格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长期股权投资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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