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入职时间与劳动合同订立时间不相符的问题,我们主张以实际入职日期为主来计算。因为在员工正式加入企业后,企业有义务在一个月内与之签署劳动合同,而这个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较晚于实际开始工作之日的现象。这里所说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指的是企业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时所确定的具体日期;而“入职时间”则特指员工开始为企业服务的那一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签的年限的限制有什么
在我们接触到的劳动合同时,其合同期限没有被设限规定,何时终止得由雇主和员工先行进行共同商榷决定。
劳动合同期限通常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特定任务为期限。
对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雇主与员工需就合约结束时间达成共识;
至于以完成具体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雇主及员工则需设定某项工作任务并据此确定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签核日期与入职不一致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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