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关于民间借贷的定义,主要是指在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
然而,若该行为涉及到自然人、法人或者是非法人组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的情况,则不被视为民间借贷范畴,也不适用于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在正常状态下,公民自行设立的贷款关系,只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范,便被视为合法行为且不会涉及到任何非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此类借贷活动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效制约与保护。
依据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个人之间达成的贷款合同若有约定要进行利息给付的话,那么所设定的利率便不能违反国家为控制信贷利率范围所设定的相关规定。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比照银行上方的规定来说是允许有所提高的,但最高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签订的那一刻起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上限。
综合以上分析,对于民间借贷来说,其本金将会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如果贷款利率没有超过与银行相同种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其利息亦将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如果利率超过了这个界限,则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间借贷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