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花掉了怎么办
面对婚姻破裂,当配偶在离婚之时以其名下所有存款已被消费一空为由进行辩解时,我们决不能仅仅听取他/她的片面之辞。为了验证实际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查询相关消费记录和银行账户流水,以此来确认是否存在将家庭存款进行转移的现象。若家庭收支之间出现巨大的差异,那么很可能就是因为存在着资金转移的情况。因此,我们需要打印出所有银行卡的流水账单,并妥善保管这些证据,以便于查明存款的具体流向。若配偶声称存款已经全部用尽,我们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消费凭证。倘若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我们便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若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试图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该方应予以少分甚至不予分配。离婚之后,若另一方发现前述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发现有配偶故意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应依据不同状况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倘若所涉及到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范围且为恶意伪造的,那么作为此方配偶则无需承担须负担的还款义务;
其次,如出现其伪造债务以图谋占有配偶个人财产的行为,在离婚案件中涉及财物分配环节,法律允许该受害方提出要求相关侵权者须少得或不得任何财产份额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花掉了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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