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分居时间如何之长,当事人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若因感情问题导致长期分居并满了两年时,经由法院调解仍无法使双方重归于好,此时方可判定两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关于法院判断夫妻是否分居的标准共有三项:
首先,夫妻必须存在实际的分居状况,这其中既包含因为感情产生裂痕而导致的拒绝共同居住和执行配偶之间应有的权力义务等情形,也涵盖了分居期间停止过正常夫妻性生活的行为;
其次,分居的根本原因必须是由于双方感情的恶化;
最后一点,在夫妻分居的持续时间上,要求达到连续超过两年以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两地分居多久可以自行离婚
无论身处何地,长期分离均不得随意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在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主要的离婚程序,即协议离婚及诉讼行为离婚。
首先,假如夫妇之间能够对相应的离婚事宜、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家庭财产分配达成共识的话,他们便可分别手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证明、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前往原定居所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办理。
反观若双方未能在此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欲脱离婚姻生活的一方有权向被告所在区域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祖籍并不相同,则诉讼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审理裁决;
若经法院调查后发现夫妇之间的感情已严重破裂,法院将做出离婚不予许可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两地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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