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司打赢了八个多月了法廷不作为怎么办
1.请您本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律师查询并搜集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相关线索。
2.依据所需,撰写一份格式完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并将其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亦或是同级别且为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3.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若需补充相关资料,法院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完善。
4.一旦执行立案成功,法院将把该案件信息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并向社会公众公开。
5.由法官负责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各类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以及保险理财产品等)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与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官司打赢了鉴定费谁出
在诉讼过程中,技术性鉴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应由申请展开相关鉴定程序的当事人预先承担,并最终由诉讼的失败一方进行全额或部分担责。
而对于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案例,本院将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来决定双方需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的具体金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官司打赢了八个多月了法廷不作为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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