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好,对方把房子卖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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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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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署离婚协议并成功售出房产后,当事人需依法处理相关事务。主要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税收缴纳及其他协议约定。需按照离婚协议条款分配售房收益,考虑双方经济能力和贡献。若存在未偿还贷款,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双方需就税务支出达成共识,并遵守离婚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如维修保养和装修费用分摊等。
离婚协议写好,对方把房子卖了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写好,对方把房子卖了怎么办

在签署了离婚协议且房产已成功售出之后,各当事人需依照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有关事务。

以下列出了可能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策略供参考:

1.财产分割问题:

售房所得收益需依据离婚协议中明确的条款予以分配。

依照这样的规定,可能得根据夫妇两人各自的经济能力、对家庭所作的贡献以及财产分割比例等多方面的考量,为每个人的份额作出合理的安排。

2.债务清偿问题:

若该房产尚存在未偿还的抵押贷款,则双方均须承担起共同还款的义务。

此时,可尝试与银行协商解除抵押合同或者寻求其他可行的还款途径。

3.税收缴纳问题:

根据当地税务法规,出售房产可能会引发资本利得税或其他相关税务支出。

因此,双方必须就如何分摊这些税费达成共识。

4.其他协议约定事项:

离婚协议中或许还包含了其他与财产及房产相关的约定事项,如房屋维修保养费及装修费用的分摊等。

各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写明不负担抚养费以后可以起诉

离婚协议所明确规定的不再承担抚养费用之后仍可以择机提出诉讼请求,因为支付子女抚育费用乃是未对子女负有直接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应尽之法律责任,而当子女尚未成年之时,自然可以依据自身实际需要享有随时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并要求支付抚养费用的权利。

因此,承担直接抚养责任的一方可以于离婚以后,以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准,以其名义依法发起诉讼。

若经过法院的裁决之后,另一方依然未能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则诉讼的一方可请求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写好,对方把房子卖了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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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 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 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 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前往 ,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包括购房合同、夫妻双方或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购房收据、委托书、面积结算协议等)以及相关费用(含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税费、面积差异结算款等,如有变化以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 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 (1)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a)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b)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c)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e)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f)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3) 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4)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物业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a)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b)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5)物业管理用房 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 其他 (一)、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 (1)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规划、组团设置及布局、环境设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设施设置及布局、楼宇布局、道路设置及布局等)、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2)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政府实施的除外)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3)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5)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二)、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三)、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出租),售价(租金)另行约定。 (四)、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五)、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气、暖气管道、烟道、电路设施、公共污水井的检查、维修等),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给出卖人或 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七)、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含更名权)归属出卖人; (八)、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飘窗、空调机位等(以下简称“附带部位”),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买受人已了解该附带部位不计入产权面积,亦计价面积,如将来因测绘规则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部分被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买受人须另外支付合同价款,须按合同关于面积变更的约定处理。双方应就面积变化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由此须支付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附带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权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依照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鉴于附带部位系无偿取得,因此亦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在使用附带部位时不得违法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并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后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导致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由此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变化的,均与出卖人无关。 (九)、为追求社区整体效果,每栋住宅外檐装饰材料的材质、敷设面积和色彩会有差别,出卖人在示范单位和宣传资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将会根据小区整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买受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按面积计收的各项费用,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后,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有线电视、通讯、采暖等配套设施需由买受人向该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等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由买受人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人给予相应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应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的,双方应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本合同备案登记的注销、抵押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续,出卖人在前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将房屋交还给出卖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计算违约金或利息的,退款时一并计算。 (十四)、乙方了解,项目的地面规划将有可能根据规划的调整而进行优化与调整,交付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和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项目所在地主要地方报纸媒介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 (1)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三日, (2)或公告见报三日后视为送达。因一方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而导致对方未能实际收到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关于合同以外资料的效力 (1)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2)出卖人对规划建设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绍,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出卖人的允诺。 (3)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4)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十九)、在“常绿·桃花源”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之前,出卖人有权在项目内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 (二十)、“常绿·桃花源”为出卖人商标。(桃花源不是出卖人商标) 十三 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1、 3、 4、37公交车站点,距离常绿·桃花源约200米,目前尚无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对此提供保证。最终以政府实施为准。 3、小区北侧距离红线约3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小区东侧距离红线约10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可能会对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4、小区东侧、南侧道路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5、小区东北角有垃圾中转站,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出卖人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注:上述提示内容系本公司根据2021年6月份所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概述,未必包含该区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为销售承诺。若资料有误差或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2)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1、本小区红线内现规划有以下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仍可能对相邻的住宅产生影响。 2、小区南入口、北入口、东入口,可能对周边住户造成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3、 1、 2、 3、 5、 20、21号楼设置商业,可能有噪音、灯光、排烟排气等影响。 4、小区内规划有景观喷泉和健身器材,供业主观赏和使用,请遵守安全提示。 5、小区内设有配套公建、配电设施,可能会给周边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6、项目停车方式为地上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临近楼栋有出入口,可能对停车周边住户产生噪音、尾气及灯光的影响; 7、项目中除已经明确交付日期的住宅单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时间将结合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进展安排。 8、小区各楼栋分布有各种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出卖方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 10、以上信息,基于经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因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信息变化的,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为准。 十四、 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POS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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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们家乡的小镇上有一套房产因为我在市里准备买房了所以想把那套房子给卖掉请问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
  次和附属设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房屋质量: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4、该房地产产权类型: (有房产证或国土使用证)
  
5、出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共有权证号为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房屋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 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 余款 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产总价格 ‰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 %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 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六条 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房屋及房产证书交乙方后、房产过户办理前不得实施有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为,更不得将房屋再卖他人。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7.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1.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屋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见证人: (盖章)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我家有一套老房子,打算把它卖掉,想了解一下关于卖房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麻烦知道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你好卖房协议书范本如下:出卖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____栋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元;其余_____ 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签名)代表:____(签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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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离婚协议并成功售出房产后,当事人需依法处理相关事务。主要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税收缴纳及其他协议约定。需按照离婚协议条款分配售房收益,考虑双方经济能力和贡献。若存在未偿还贷款,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双方需就税务支出达成共识,并遵守离婚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如维修保养和装修费用分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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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卖房协议书范本,卖房委托协议怎么写啊?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委托卖房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出售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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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伯他想搬家换一套房子,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老房子比较陈旧,他已经联系好要买他房子的人了,接下来就是签订合同,大伯打算自己拟定合同,请问买卖房屋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房产买卖协议如何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买卖协议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地产情况
该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别_________,结构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三。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经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 房地产价款、其他价款及交付
房产价款为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其他价款为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产交付
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协议订立后,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该房产交付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提讼。
第八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见附件四)。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房屋相关设施及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 房屋抵押、租赁情况
附件三 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
附件四 补充协议
1.本协议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买卖。
2.协议当事人订立协议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3.本协议中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无)”填充。涂改之处,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本协议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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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怎样写好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如果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选择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形式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写好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注明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子女离婚后抚养权归属以及不带孩子的一方抚育费支付问题,这些相关条款必须在离婚协议书中写全写细,避免后期由于协议书不明全沟通不到位造成的纠纷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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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协议是购房人与出卖人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的协议,主要包含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地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等,若有委托人,还应当包括委托人的姓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等;
(2)标的物:即买卖的房屋,包含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交房期限(办理过户的时间)、权利担保等。
(3)各项税费缴纳的主体及交付时间;
(4)违约责任:包括买方不按时支付购房款、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以便有效约束双方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卖大货车怎么写协议
[律师回复] 对于卖大货车怎么写协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辆信息详细标明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二、细节要多多注意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三、违约责任要明确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四、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五、售后服务注明
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卖车自己写协议需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辆信息详细标明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二、细节要多多注意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三、违约责任要明确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四、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五、售后服务注明
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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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好离婚协议书
1、离婚协议书不是双方签字就生效,而是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只要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是可以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的。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然是不能够违反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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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打算把我的房子卖给别人,请问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整(¥ 元),剩余房款 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领到 新房钥匙之日起 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交易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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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婚内财产约定好还是写赠与协议好
1、两者的性质不同。夫妻财产约定是以夫妻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协议,没有婚姻关系就不存在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形。2、两者的意思表示不同。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必须经双方同意,签订协议时不得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否则夫妻对婚内财产的约定就是无效的,对双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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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的买卖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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