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证被暂时扣留的期间内驾驶机动车辆引发的意外事故中,保险是无法被启动使用的。
在此情况下,由于驾驶员并未获得驾驶资格证,故在向受害者支付了相关赔偿款项之后,驾驶员将无权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此外,驾驶员不得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二、暂扣驾驶证又开车抓到如何处罚
在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或是被暂时性地暂停使用期间却仍然进行机动车驾驶行为的人士,将遭受到来自于本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的200元人民币以上和2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处罚,同时也有可能面临15天以内的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暂扣驾驶证期间开车出车祸保险理赔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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