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法规所指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主观层面来看,犯罪者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
其次,从主体身份角度出发,该罪行的实施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普通公民;
再次,从被侵犯的客体对象来看,该罪行所针对的是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严格管理制度;
最后,从客观行为表现来看,犯罪者需要实施的是伪造居民身份证的具体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身份证件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对于伪造身份证件这一违法行为所涉及到的刑事责任,具体的处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
首先是对情节较轻的犯罪者施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对其暂时剥夺政治权利,并且处罚一定金额的罚金作为惩罚手段;
当犯罪性质较为恶劣时,则对罪犯实施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数额的罚金罚款。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罪名所针对的,便是那些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制造虚假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以及驾驶证等依法具有证明个人身份效力的各种证件的非法行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伪造身份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