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作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必须肩负起到期债务的还款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无论借款人身处何种困境,担保人都需要在到期债务发生时,予以全额偿还。
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担保人首先须尊重并执行债务的清偿期限。
而一旦债务进入清偿阶段,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贷款人还不上贷款担保人将承担什么责任
若借款方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则作为该笔贷款的保障方,担保人为履行其承诺应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涵盖民事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等多个层面。
当中的保证方式可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况。
所谓连带保证责任,即当事人于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借款人须共同负担债务责任;
而一般保证,则指当事人于保证合同时约定,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挺身而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贷款人还不上款担保人会有什么后果”,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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