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协助骗取贷款事宜的处罚原则如下:
若骗贷行为人的行径已构成贷款诈骗犯罪的,则其协助者有可能被认定为该刑事案件中的从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那些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通过欺骗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至于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应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工作团队违章违法,擅自非法发放贷款金额超大或致使重大经济损失,则将面临严重的刑事法律惩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对应被罚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倘若行为性质更为恶劣,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且贻害无穷,则将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应罚款则在上文规定基础上提升为二万元至二十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构成特大犯罪,即使关系人身陷借贷困局之中,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仍应按照上述规定履行责任并予以加重处罚。
单位行为若触及刑律,对该单位进行罚金惩罚,同时对其实施反省和整改,对于直接负责管理人员和其他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同样按照前两项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银行工作人员协助骗贷怎么处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