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方觉孩子并非亲生的争议事件中,主要涉及的情况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生育的子女认定为亲生骨肉,并进行了抚养和照顾等相关义务。
然而,在离婚后,才意外得知此名儿童实则与自己并无任何血缘关系。
对于那些在不知情的状态下抚养了非亲子的无过失当事人来说,他们有权发起诉讼以确认这一非亲子关系,同时要求退还其付出的抚养费用,重新分割财产以及申请精神损失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孩子不是自己亲生有权利向对方索赔吗
在我们面对这样的情况时,作为非亲身父母看似是拥有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的,既然男方通过各种方法进行了科学的亲子鉴定后明确指出这个孩子并非自己所亲生,那么他就有可能要求女方为此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偿还此前为孩子付出的抚养费用和给予一定程度精神上的补偿。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赔偿必须遵守法律程序,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与讨论之后,由相关行政机构作出决定或由法院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给出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
任何一方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都有义务认真遵循并执行。
而对于那一方对自己的义务拒绝履行者,另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此项决定,或者由法官亲自把这份执行令移交至执行官手上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不是自己的可以索回彩礼和抚养费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