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屋能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在结婚后,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了房产并只登记在他们子女名下,那么这便可以视为父母对其子女的单方面赠与,该房产应归属于购买时登记人为本人的一方。
然而,若此房产被登记于两位子女名下的话,那它就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资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被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此外,若是两位父母各自出资购买的房地产,且购房合同中将所有权人名称明确记录为某个子女,那么该房产可被认可为两组父母对这一子女分别依照其给付金额的比例进行的共享拥有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父母给子女购置婚房有哪些风险
在家长为其子女购置结婚所需房产之际,通常存在产权归属不明晰之潜在风险。
在公民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倘若父母为新婚夫妇购买住房付出了资金支持,那么这笔开销便应被评估为是对自己儿女的个人赠予,除非身为父母的他们曾公开表明这份捐赠是送给新婚夫妇两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