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单位或个人欠缴、少缴应纳税款且拖欠税款数额较大的,是广义上的“漏税”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分则)的具体条款,偷税漏税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如下:
若偷逃的税款金额累计达到应纳税总额的10%至30%之间,且偷税数额超过一万元不足十万元,或者在过去曾受过税务部门两次行政处罚而再次实施偷税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同时还需缴付与偷税额成比例的罚款;
另一方面,若偷逃的税款金额累计高达应纳税总额的30%以上,且偷税数额超出十万元,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与偷税额成比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二、偷税漏税是指什么
所谓逃税和避税行为,系指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从账簿中销毁会计记录,或在账簿上虚增支出或不列示、少列收入,以及在税务机关发出申报通知后怠于履行申报义务,或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方式,达到非法不缴纳或少缴纳应纳税款目的的严重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偷税漏税是违法还是违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