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才算侵权广告行为
在广告行业中,侵权行为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使用侵权”,即未获得注册商标所有者的许可,擅自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或服务领域使用等同或相近的商标;
二是“销售侵权”,即是指非法销售侵犯了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商品;
三是“著作权侵权”,它表现在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于广告之中;
四是“不正当竞争”,即通过使用其他人非常知名的商品塑像以及利用他们的竞争优势来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
最后就是“虚假宣传”,表现为广告内容不真实,利用绝对化的措辞,以患者或医学权威机构、专家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甚至将商品与药品相混合,采用混乱不清且误导消费者的推广策略。
所有这些违法行为都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构成广告侵权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二、怎么样才算是无效婚姻
在以下几个方面,婚姻可能被视为无效婚姻:
首先,重婚现象。
重婚行为主要包含两种形式:
一是法律意义上的重婚,也就是在前一段婚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再度与其他人缔结了婚姻登记。
另一种则是实际生活中的重婚——前一段合法婚姻未得到解体,同时又以夫妻之名(或关系)与他人同居生活,尽管没有进行正式的婚姻注册,但是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重婚行为。
其次,近亲结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直系血亲,如父母子女之间;
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再者,未满足法定结婚年龄。
在中国现行规定中,男子需要达到二十二岁以上,女子需满二十岁才能合法结婚。
然而,少数民族人口自治地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可根据本地实际习俗及原住民婚姻家庭状况,出台可能的变通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样才算侵权广告行为”,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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