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一职既可由董事长兼任,亦可有别于董事长另行设立。
其确切的指派方式,将依据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并非某一特定职务的名称,实际上他/她可以由总经理或者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当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的职责时,所有执行其职务所作出的行为,皆视为法人之有效行为。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
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法定代表人行使越权行为的规定主要包括:
越权代表行为即超出法律赋予的代表权限范围的行为、无法在企业章程中得到合理界定的行为以及那些违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精神的行为等等。
当法定代表人执行这些违规操作时,相对方必须清楚地知悉或者有理由怀疑其行为已经超出了必要的权力范畴,那么他们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是一个人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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