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人不幸离世,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并未被法律规定为必须由其子女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若其子女在继承过程中获得了借款人的财产,那么他们便有义务在继承所得的财产范围之内,对相应的债务进行清偿。
倘若在清偿过程中出现了超出继承财产范围的情况,那么对于这部分债务,其子女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反之,若其子女选择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们亦无需对该笔债务负有任何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欠债人死后钱怎么还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公民离世之后,其生前尚未偿付的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其遗留给他人的财产进行还款。
然而,作为债务的继承者,继承人不仅需要接手遗产,同时还需履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这是原则性的规定。
但如果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选择主动放弃继承权,那么该公民生前留下的债务就理应由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承担并予以偿还。
其次,我们可以向已故公民的合法配偶提出诉求并要求他们予以赔偿。
当一方配偶不幸去世后,另一方仍活在世上的配偶则被视为应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其间所发生的共同债务承担起全额的偿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欠债人死后债务子女不愿偿还合法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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