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间可以取保候审
1、侦查阶段:通常情况下,普通案件的侦查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而涉及职务犯罪类别的案件侦查则交由检察部门进行处理。
2、审查起诉阶段:指控方检察机关在经过全面审查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关键阶段。
3、审判阶段:也就是在法院依据法律程序展开最终判决之前的环节。在这一环节,法院有权在判决之前批准取保候审请求。
此外,如出现证据不充分或强制措施超出法定期限等情况时,当事人亦可在此阶段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什么时间可以律师会见被告
1.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选择。当辩护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方可向看守所提出申请。而看守所则有义务根据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并尽可能迅速地为律师安排会面。
2.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为保证此项权利的实现,公安机关预审部门有责任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对于那些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请求之后的48小时之内,为其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时间可以取保候审”,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