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事由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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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多种情境下,可以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如收养人未履行扶养义务,虐待、遗弃未成年养子女,送养人有权请求解除收养关系。若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通过协商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事由有哪些

一、解除收养事由有哪些

在以下众多情境下,都可以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

收养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扶养义务,甚至存在诸如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恶劣行径时,作为送养人,就具有了合法权力去请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业已形成的收养关系;

倘若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日趋恶化,以至于已经无法共同生活下去,那么他们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除收养公证需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在申办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时,需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及材料:

首先,必不可少的是双方当事人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其次,需提供关于双方收养关系真实存在且已然确立的公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再者,必须签署一份详尽的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最后,如果公证机构自身认为有必要,我们会要求您补充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解除收养事由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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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他老公一起去领养了一个孩子,但是后来他老公不同意,要解除收养,解除收养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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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对收养人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是有限制的。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除非送养人要求或同意,否则,收养关系不得解除。当然,法律对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也不会听之任之。一般只有当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的养子女的行为时 , 法律才会支持送养人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他们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经过调解,当事人愿意和好的,应准予他们维持收养关系;调解无效时,应当及时作出判决。收养关系自准予解除收养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趣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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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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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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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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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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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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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条件: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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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企业能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吗,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基于以上法条分析得知,旷工并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且通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未有与旷工相关的条文规定和表述。只是散见于《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辞退法定事由)“
(五)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及《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给予处分的情形)“
(七)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替代,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除了此条例。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旷工的规定,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现就如何避免出现以至于员工长期旷工,用人单位还自以为是其自动解除了劳动合同而屡被诉屡被败的尴尬局面,根据《劳动法》第4条、《劳动合同法》4条4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作以下提示:
1、用人单位应将旷工规定写入规章制度当中,且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并严格遵循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三个步骤:
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②提出方案和意见
③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以多种形式公示规章制度:
①公司网站公布;
②白板张贴;
③员工手册发放;
④培训;
⑤考试;
⑥传阅;
⑦电子邮件通知。
3、因可能的不同原因,如出现员工旷工或长期旷工不归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及时送达《督促催告函》,告知其因旷工可能会有的后果。之后仍若不归,且超出《督促催告函》所指定的合理期间的,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旷工规定用ems或挂号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在不能送达,或员工拒收、拒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劳动争议申诉、要求与其办妥离职手续,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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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民法典》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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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吗,旷工是否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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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法条分析得知,旷工并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且通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未有与旷工相关的条文规定和表述。只是散见于《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辞退法定事由)“
(五)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及《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给予处分的情形)“
(七)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替代,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除了此条例。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旷工的规定,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现就如何避免出现以至于员工长期旷工,用人单位还自以为是其自动解除了劳动合同而屡被诉屡被败的尴尬局面,根据《劳动法》第4条、《劳动合同法》4条4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作以下提示:
1、用人单位应将旷工规定写入规章制度当中,且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并严格遵循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三个步骤:
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②提出方案和意见
③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以多种形式公示规章制度:
①公司网站公布;
②白板张贴;
③员工手册发放;
④培训;
⑤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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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电子邮件通知。
3、因可能的不同原因,如出现员工旷工或长期旷工不归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及时送达《督促催告函》,告知其因旷工可能会有的后果。之后仍若不归,且超出《督促催告函》所指定的合理期间的,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旷工规定用ems或挂号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在不能送达,或员工拒收、拒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劳动争议申诉、要求与其办妥离职手续,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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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买卖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解除买卖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解除买卖合同的理由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法定解除事由,二是可以协议解除。
合同的法定解除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当然并非出现不可抗力就会导致合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解除。
(2)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
(3)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已届履行期而能给付的债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然而,并非债务人的迟延履行行为必然带来合同解除的后果,只有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债权人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始得解除合同。
(4)其他违约行为。如完全不能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等也可能导致合同解除。当然,这是以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或者造成合同目的落空为前提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买卖合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为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为约定解除。
合同的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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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何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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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解除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解除买卖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解除买卖合同的理由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法定解除事由,二是可以协议解除。
合同的法定解除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当然并非出现不可抗力就会导致合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解除。
(2)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
(3)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已届履行期而能给付的债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然而,并非债务人的迟延履行行为必然带来合同解除的后果,只有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债权人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始得解除合同。
(4)其他违约行为。如完全不能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等也可能导致合同解除。当然,这是以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或者造成合同目的落空为前提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买卖合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为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为约定解除。
合同的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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