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归个人怎么处理
关于对未经许可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并归为己用者的处罚措施:若公司职员依靠担任职务之际所拥有的职权之便,以非法手段擅自窃取本公司资金并转为私有财产,抑或将该资金出借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且涉及金额较大、借贷行为持续时间已跨越三个月尚未偿还完毕,亦或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调用本公司资金进行营利性活动或实施非法行为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人员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处;倘若挪用的本公司资金数额巨大,其对应的刑期则会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调整。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归哪个管
挪用资金罪这一概念是针对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产生的,这类人利用自己在职务方面的优势,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是借给他人使用,且挪用的数额必须达到较大标准,如果该行为持续了三个月以上仍未归还,或者虽然不足三个月,但是其数额已经足够大,并且被用于了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那么便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挪用资金罪归个人怎么处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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