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与身份证保全事宜,有必要明确的是,在刑事诉讼流程之中,对于那些已经受到刑事追究但尚未被正式拘禁的个体,如避免他们逃脱法律责任,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舍出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配合司法程序的进行。
然而,被取保候审者所承担的义务并不包括提交身份证件这一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者需要履行的义务则包括将护照、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以及驾驶证件等交由执行机关妥善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身份证扣留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绝大部分情形之下,身份证并不会遭到扣押。
然而,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言,在取保候审时期内,他们仍然需要维持一定程度的行动自由,以便于他们继续进行正常的工作、生活以及积极地配合司法机关所开展的调查活动。
然而,当地公安局有可能会提出相应的担保措施,例如要求提供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等方式,以确保被告人能够做到随时接受传唤,从而参与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身份证会被锁定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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