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司法部门通常采用两种通告形式进行信息传递,分别是书面通知书以及电话沟通。公安机构及检察院在完成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审核并做出最终决定之后,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邮政快递、专人直接送达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其家属派发详细的取保候审决定书。经过监管者正式通知后,当事人及其家属应按照决定书所涉及的内容,积极配合并帮助被取保候审人员完成相应手续事宜,例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有效的担保人。在整个过程中,如果哪位亲属对于相关事项存在疑惑,可随时与负责案件的执法机关取得联系,以获取更详尽的解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怎么开庭的
从取保候审程序中的审判阶段来看,其具体的步骤和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庭前准备阶段,在此阶段,需要对检察机关移送至法院进行审查起诉的相关案卷材料进行全面查阅,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在这一阶段召开庭前会议来排除可能存在的非法证据。
其次进入开庭阶段,在正式开始审理之前,书记员应先检查并确认各个诉讼参与者是否已全部到场,同时还需宣读法庭规则等相关规定。
接下来是法庭调查阶段,此阶段主要通过向被告人或者证人提问以及提供证据进行质证等方式,以期能够准确地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然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将就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
接着是被告人的
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将有机会表达自己对于整个案件的看法和意见。
最后是宣判阶段,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是怎么通知家属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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