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江苏省,对于职务侵占犯罪行为,其立案追诉的金额标准设定在60,000元人民币(以下简称“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的违法犯罪金额起点已经被固定在6万元标准线之上。这无疑意味着,倘若有个人在中国江苏省境内以职务便利为依托,非法挪用、占用企业或组织财产资本数额高达6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便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名,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的入罪金额起点为6万元。贪污罪的入罪金额起点为3万元。挪用公款罪的入罪金额起点为3万元。
二、江苏职务侵占罪立案金额标准是怎样定的
在涉及职务侵占罪的司法实践环节上,根据《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此项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颁布),当被告人作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或不当占有本单位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的立案追究标准——即五千元至一万元时,则应将此类行为认定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并启动立案侦查程序,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江苏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金额标准是多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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