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事故对方全责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当出现对方负有全部责任却拒绝支付相应的交通费用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亦或是按照法律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经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的调解之后,若当事人未能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仍未得到履行,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解决之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出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在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可向全责方主张赔偿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两位车主之间发生意外且无法自行协调解决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进行报告,以便尽快得到警方的协助处理。
通常情况下,当交警接到报案并到达现场之后,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两种处理方案供当事人参考:
若事件属于较轻程度的交通事故,交警会要求相关责任人在24小时之内前往指定的理赔中心进行损失评估及处理;
而对于相对较为严重的事故,交警则需对事发现场进行仔细勘察,确保职责划分准确无误后,再开具正式的事故认定书,随后受害方即可前往修理厂进行损失评估工作。
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流程后,便进入到具体的修复和赔偿阶段。
因受害方为全责方,故保险公司的理赔款项将直接支付至全责方所投保的被保险人帐户,无责方是不存在获得赔偿的权益,这时无责方务必在损失评估结束后第一时间与对方取得联系,函请其支付汽车维修费用,并将相应的发票以及理赔所需的证件复印件提交给全责方进行理赔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出事故对方全责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