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哪个机关去执行
1.若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
2.而若是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亦或是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在处理国家安全机关移交给他们的犯罪案件中作出的该类决定,那么履行职责的便是国家安全机关了。在公安机关执行过程中,他们需要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以示确认,同时也需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第七十一条的所有规定,那么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便应该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哪个阶段最好
当涉及到取保候审的申请时,最好是能在案件的侦查阶段提出此请求,因为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均未受到正式的指控,案件中的证据与事实尚处于调查之中。相比之下,在审判阶段,法院可能更为倾向于采用非羁押性的措施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能否顺利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则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罪行的严重程度、其对社会构成的潜在威胁以及他自身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哪个机关去执行”,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