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能去异地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经由相关执法机构批准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可离开其所在的市、县区域。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是不允许前往其他地区的,除非已经获得了执法机构的批准。若未得到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则有可能导致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被没收,同时还可能面临着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接受监视居住、逮捕等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能自动撤案吗
获得保释之后并不会自行撤销案件,唯有由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在职权范围内主动启动撤销程序才可实现。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后,如果当前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不能够彰显犯罪嫌疑人行径的犯罪性质,或者是其行为轻微且危害程度较低,不足以构成犯罪等情况,则将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撤案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后能去异地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