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抢劫罪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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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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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犯罪的法定罚金标准未明确列出,而是由相关司法解释和地方法规规定。这些规定基于地区经济水平和社会治安等多重因素。要了解河北省抢劫犯罪的罚金标准,需查阅相关法规。如需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司法机构或专业律师。
河北省抢劫罪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

一、河北省抢劫罪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关于抢劫犯罪的法定罚金标准并未在该法律条款中有详尽的体现。相反,刑法将大部分篇幅用于阐述抢劫犯罪的各类严重情节及相应的刑罚后果,但是对于抢劫犯罪的具体法定罚金数额却并无明确规定。实际上,抢劫犯罪的法定罚金数额往往是通过相关的司法解释或者地方法规进行详细规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定都是根据特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等多重复杂因素进行考量与计算后得出的。因此,若想深入理解河北省关于抢劫犯罪的法定罚金数额标准,就必须查阅该省份乃至全国范围内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地方法规。

另外,如有具体需求涉及到法定罚金数额标准,不妨向当地司法机构或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以获取更为精准无误的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河北省抢劫罪数额标准有几种

若抢劫所涉及金额高达1000元人民币,则可在原先刑期的基础上额外增添三个月的刑罚期限作为量刑标准;当抢劫所得金额超出1000元时,可根据增加的具体金额计算,每增加150元至250元人民币,便可相应地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作为量刑标准;而若抢劫所得金额超过了1万元人民币,同样地,每增加1500元至2500元人民币,亦可在此基础上再追加一个月的刑期作为量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河北省抢劫罪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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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抢劫罪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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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抢劫罪的量刑有何标准
河北省对抢劫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情节严重如致人重伤、死亡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量刑考虑犯罪情节、后果及悔罪表现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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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的儿子因为抢劫被拘留了,所以对于个人河北省抢劫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但二者之间又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些联系表现在:
(1)抢劫罪虽然主要是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
(2)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因此,在犯罪的行为方式上,二者之间也存在交叉关系。
(3)抢劫罪一般是先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而后取得财物,使用暴力、劫取财物者是故意的;故意杀人罪,行为人杀人后,劫走被害人的财物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其杀人、劫物也都是故意的。因此,在这方面二者也有相似之处。对抢劫杀人案件的定性,要根据案件的特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从司法实践看,抢劫杀人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A、先杀人后拿取财物的案件。
B、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
C、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
根据上述分析,对于抢劫杀人案件的定性要把握两条界限:一是杀人是否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中,二是杀人是否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是否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如果杀人行为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应定抢劫罪;如果杀人行为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之外,或者虽与抢劫财物过程有联系,但与抢劫财物无内在联系,应定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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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人,我的堂弟不学好,跟着一群混子们在外面瞎闹,前段时间跟两个人在外面抢劫,结果被抓啦,请问河北省抢劫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啊?
[律师回复] 犯抢劫罪,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法定严重情节(即: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没有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次数、数额、手段、致人伤亡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满二万元,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抢劫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4)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7)造成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8)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结果加重情形之一,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1)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抢劫的;
(2)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门口蹲守或尾随支款人并对支款人实施抢劫的;
(3)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
河北省抢劫罪量刑标准与全国是一样的,都是用的同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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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抢劫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抢劫公私财产犯罪中,500-2000元为数额较大,5000-20000元为数额巨大,而30000-100000元则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些界定为法律量刑提供了明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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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哥哥误入歧途,居然跟他朋友去抢劫银行,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河北省对抢劫罪的判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高院关于抢劫罪的最新司法解释 2016
一、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多次结伙抢劫,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实施抢劫,在抢劫中实施强奸等暴力犯罪的,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判处。
  对于罪行严重或者具有累犯情节的抢劫犯罪分子,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严格控制减刑的幅度和频度。对因家庭成员就医等特定原因初次实施抢劫,主观恶性和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要与多次抢劫以及为了挥霍、赌博、吸毒等实施抢劫的案件在量刑上有所区分。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
  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审理抢劫刑事案件,要严格遵守证据裁判原则,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特别是对因抢劫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更要切实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严格依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坚决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
  对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死刑,应当坚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最审慎的态度,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抢劫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关于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
  
1.认定“入户抢劫”,要注重审查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将“入户抢劫”与“在户内抢劫”区别开来。以侵害户内人员的人身、财产为目的,入户后实施抢劫,包括入户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而转化为抢劫的,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因访友办事等原因经户内人员允许入户后,临时起意实施抢劫,或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而转化为抢劫的,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对于部分时间从事经营、部分时间用于生活起居的场所,行为人在非营业时间强行入内抢劫或者以购物等为名骗开房门入内抢劫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对于部分用于经营、部分用于生活且之间有明确隔离的场所,行为人进入生活场所实施抢劫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如场所之间没有明确隔离,行为人在营业时间入内实施抢劫的,不认定为“入户抢劫”,但在非营业时间入内实施抢劫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2.“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地铁,轻轨,轮船,飞机等,不含小型出租车。对于虽不具有商业营运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中型交通工具,可认定为“公共交通工具”。接送职工的单位班车、接送师生的校车等大、中型交通工具,视为“公共交通工具”。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处于运营状态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也包括拦截运营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但不包括在未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手段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特定人员实施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认定“抢劫数额巨大”,参照各地认定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执行。抢劫数额以实际抢劫到的财物数额为依据。对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明确目标,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抢到财物或实际抢得的财物数额不大的,应同时认定“抢劫数额巨大”和犯罪未遂的情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根据《两抢意见》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以行为人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实际使用、消费的部分,虽不计入抢劫数额,但应作为量刑情节考虑。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电子支付、手机银行等支付平台获取抢劫财物的,以行为人实际获取的财物为抢劫数额。
  
4.认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要注重对行为人是否穿着军警制服、携带枪支、是否出示军警证件等情节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是否足以使他人误以为是军警人员。对于行为人仅穿着类似军警的服装或仅以言语宣称系军警人员但未携带枪支、也未出示军警证件而实施抢劫的,要结合抢劫地点、时间、暴力或威胁的具体情形,依照常人判断标准,确定是否认定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军警人员利用自身的真实身份实施抢劫的,不认定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应依法从重处罚。
  
三、关于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一般不考察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是否既遂。但是所涉财物数额明显低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又不具有《两抢意见》第五条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不构成抢劫罪。“当场”是指在盗窃、诈骗、抢夺的现场以及行为人刚离开现场即被他人发现并抓捕的情形。
  对于以摆脱的方式逃脱抓捕,暴力强度较小,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不认定为“使用暴力”,不以抢劫罪论处。
  入户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在户内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入户抢劫”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犯罪,其中部分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对于其余行为人是否以抢劫罪共犯论处,主要看其对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人是否形成共同犯意、提供帮助。基于一定意思联络,对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人提供帮助或实际成为帮凶的,可以抢劫共犯论处。
  
四、具有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具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应当根据抢劫的次数及数额、抢劫对人身的损害、对社会治安的危害等情况,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程度,并根据量刑规范化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刑罚。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应并处没收财产。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1)抢劫致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2)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害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
  
(3)具有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外的两种以上加重处罚情节,或者抢劫次数特别多、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的。
  
3.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抗拒抓捕而杀害被害人,且被告人无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当慎重。对于采取故意杀人以外的其他手段实施抢劫并致人死亡的案件,要从犯罪的动机、预谋、实行行为等方面分析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并从有无前科及平时表现、认罪悔罪情况等方面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不能不加区别,仅以出现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4.抢劫致人重伤案件适用死刑,应当更加慎重、更加严格,除非具有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等特别恶劣的情节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5.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以外其他七种加重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认定“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从严掌握,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非常严格。
  
五、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1.审理抢劫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共同犯罪的情节及后果、共同犯罪人在抢劫中的作用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情节,做到准确认定主从犯,分清罪责,以责定刑,罚当其罪。一案中有两名以上主犯的,要从犯罪提意、预谋、准备、行为实施、赃物处理等方面区分出罪责最大者和较大者;有两名以上从犯的,要在从犯中区分出罪责相对更轻者和较轻者。对从犯的处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从犯的罪责,确定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对具有自首、立功或者未成年人且初次抢劫等情节的从犯,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2.对于共同抢劫致一人死亡的案件,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外,一般只对共同抢劫犯罪中作用最突出、罪行最严重的那名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罪行最严重的主犯如因系未成年人而不适用死刑,或者因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而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能不加区别地对其他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在抢劫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当根据现有证据尽量分清在押犯与在逃犯的罪责,对在押犯应按其罪责处刑。罪责确实难以分清,或者不排除在押犯的罪责可能轻于在逃犯的,对在押犯适用刑罚应当留有余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格外慎重。
  
六、累犯等情节的适用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抢劫犯罪被告人具有累犯情节的,适用刑罚时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和后果,所犯前后罪的性质、间隔时间及判刑轻重等情况,决定从重处罚的力度。对于前罪系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累犯,应当依法加大从重处罚的力度。对于虽不构成累犯,但具有抢劫犯罪前科的,一般不适用减轻处罚和缓刑。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罪犯具有累犯情节的也应慎重,不能只要是累犯就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同时具有累犯和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当综合考虑,从严掌握。
  
七、关于抢劫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处理原则
  要妥善处理抢劫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工作。审理抢劫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主动开展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但是,对于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或者被害方生活、医疗陷入困境,被告人与被害方自行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的,民事赔偿情况可作为评价被告人悔罪态度的依据之一,在量刑上酌情予以考虑。
在河北,因为抢劫罪被抓的,要被判刑的话,那么问下,这个河北抢劫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抢劫罪 抢劫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参照各地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执行
盗窃罪 数额较大 800元 500-2000元
数额巨大 1万元 5000-2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5万元 3万-10万元
诈骗罪 数额较大 3000元 2000-4000元
数额巨大 4万元 3-5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20万元
抢夺罪 数额较大 与盗窃罪的标准一致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职务侵占罪 数额较大 1万元 5000-2万元
数额巨大 10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挪用资金罪 数额较大 2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1万元 1-3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5000-2万元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敲诈勒索罪 数额较大 2000元 1000-3000
数额巨大 2万元 1万-3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诈骗罪 与诈骗罪的标准一致
集资诈骗罪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个人20万元单位50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100万元单位250万元
金融凭证诈骗罪 数额较大 参照诈骗罪的标准
数额特别巨大
票据诈骗罪 数额较大 个人5000元单位10万元
数额巨大 个人5万元单位30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10万元单位100万元
信用证诈骗罪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个人10万元单位50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50万元单位250万元
信用卡诈骗罪 数额较大 5000元
数额巨大 5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20万元
保险诈骗罪 数额较大 个人1万元单位5万元
数额巨大 个人5万元单位25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20万元单位100万元
伪造货币罪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3万元以上
变造货币罪 数额较大 2000-3万元
数额巨大 3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持有使用假币罪 数额较大 4000元-5万
数额巨大 5万-20万
数额特别巨大 20万以上
出售、贩卖、运输假币罪 数额较大 参照持有使用假币罪标准
数额特别巨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数额较大 1万以上
数额巨大 50万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100万以上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起点 25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10万以上
数量较大 10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50万以上
数量巨大 50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250万以上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起点 25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10万以上
数量较大
数量巨大 1000份以上或票面金额1000万以上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起点 50份以上
数量较大 200份以上
数量巨大 1000份以上
骗取出口退税罪 起点 5万元以上
数量较大 50万以上
数量巨大 250万以上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起点 销售金额5万以上不满20万以上
数量巨大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损失较大 2万以上
损失重大 10万以上
损失特别巨大 50万以上
盗伐林木罪 数量较大 2立方米或幼树100株 2-5立方米或幼树100-200株
数量巨大 20立方米或幼树1000株 20-50立方米或幼树1000-2000株
数量特别巨大 100立方米或幼树5000株 100-200立方米或幼树5000-10000株
滥伐林木罪 数量较大 10立方米或幼树500株 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
数量巨大 50立方米或幼树2500株 50-100立方米或幼树2500-500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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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河北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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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抢劫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如何认定
在湖北省内,对于抢劫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我们通常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考虑与制定。一般来说,这个所谓的"数额巨大",可能指的是被抢劫的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或者更高。当然了,更为确切的数额需要您参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发布的相关具有指导性的法律文件或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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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抢劫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如何认定
在湖北省内,对于抢劫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我们通常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考虑与制定。一般来说,这个所谓的"数额巨大",可能指的是被抢劫的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或者更高。当然了,更为确切的数额需要您参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发布的相关具有指导性的法律文件或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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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在湖北省,有人因为抢劫被抓了,要被判罪了,需要先了解一下,关于在湖北省抢劫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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