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取保候审需要找什么部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取保候审需依循法律程序向我国法院、检察院以及公职机关其中任一部门提出申请。此等机构或部门在对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查后,若发现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则可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即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产生社会危险;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产生社会危险;以及在拘留期间满期,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而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办取保候审需要请律师吗
在取保候审环节,法律并未强制要求申请人必须聘请律师,但是,在面临复杂多变的法律程序和法规时,专业律師能够给予精确指导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依法,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辩护人均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然而,自行进行法律程序的申请过程中,由于缺乏对于相关程序及法律条款的深入理解,可能会导致行动上的困扰与障碍。而此时,有了律师的引导和协助,就能顺利地完成相关的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办取保候审需要找什么部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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