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金必须本人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严格规定,取保候审所涉及的保证金应当被存储于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设账户之内。此项法规并未明确提出,保证金需由当事人自行交付;因此,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保证金既可由本人亲自履行交付义务,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缴。
然而,关于具体的交付途径及程序,可能还需要遵循其他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的具体规范,以及依照执行机关的特殊要求而定。因此,为了确保交付行为完全合法合规,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向执行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咨询请教,以便充分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金必须本人领回吗
我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并非必须由申请人亲自提取。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在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际,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并应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既可选择自行前往领取,亦可委托其亲属代为领取。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金必须本人交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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