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敲诈勒索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未达到应当被认定为犯罪的程度,则检察机关可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倘若敲诈勒索罪所涉诉讼已超出法定追诉期限,检察院亦可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另外,若经检察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后,仍无法获取充分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被告人具有犯罪事实,不符合起诉条件,此时,检察院也可能选择不起诉。在敲诈勒索罪不予起诉的情形下,将不会产生案底记录,即表明犯罪嫌疑人并未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无罪范畴。在此种情况下,检察院通常不会发起刑事诉讼,故案件无法进入审判阶段,自然也不会产生刑事判决书,因此,此类案件通常不会留下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敲诈勒索罪不起诉会判刑吗
对于该问题的解答,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主要取决于检察机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决策,即判断是否对被告提起公诉。
其次,“不予追究”仅代表涉案当事人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民事赔偿请求,但对于涉及到的刑事责任部分,其追究与否并非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而是由侦查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取证,检察机关根据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最后由审判机关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敲诈勒索罪不起诉会怎样”,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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