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取保候审乃是指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或者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是因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而不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的个体,我们将依法要求他们必须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由公安机关实施监督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目的在于确保这些人员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以便配合调查和审判工作的进行。因此,可以明确地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实际上就是涉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人是否可以离开驻地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且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所所在地区。具体如下:
1.除非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县区范围;
2.如个人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详细报告;
3.当收到传票时,必须准时出席庭审现场;
4.严禁以任何形式影响或干扰证人的作证过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人是违法嫌疑人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