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中严重抗拒检查怎么判
在危险驾驶罪中,若当事人有严重抗拒例行检查的行为,那么其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情节恶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将有可能导致其刑罚加重。大部分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刑罚主要以拘役和罚金为主,然而,当涉及到抗拒检查等恶劣情节时,法院可能会对其施加更为严厉的刑罚,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全面审查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中途可以回家吗
在我国司法制度中,拘役作为主要的刑事处罚手段之一,其定义为:
较为短暂地限制被告人的自由,将其拘留在最近的拘留场所内并对其实施强制性劳作的刑法措施。
以此方式实施的刑罚按照规定最长上限为一年,轻微的刑事案件也可能会判处拘役。
而具体的拘役期限,则规定在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半年之间,如果涉及到多项罪行的情况下,拘役期限的总和不得超过一年。
拘役具备如下显著特征:
(1)相对于长期的有期徒刑来说,拘役的刑期较短,且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最近地点进行执行。
(2)在服刑期间,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每月可以回家休息一至两天,同时参与劳动的人员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获得适当的报酬。
(3)当拘役期限届满之后,若再次触犯法律,将不会被认定为累犯。
关于拘役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之前已经被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时间均可以折算成相应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中严重抗拒检查怎么判”,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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