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猥亵,成人后咋办呢?

最新修订 | 2024-07-0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全额还款最经济,指在账单到期前还清所有款项,适合财力雄厚的持卡人,无需支付额外利息。若难以一次性结清,可考虑最低还款,只需还10%避免逾期,但剩余部分将计息。若不能全额偿还且不愿最低还款,可选择分期还款,每月利率固定,但期数不同利息不同。
小学生被猥亵,成人后咋办呢?

一、小学生被猥亵,成人后咋办呢?

持卡人选择进行全额还款无疑是最为经济实惠之举。全额还款乃是指在信用卡还款期限到来之前,将当期账单所列示的所有应付款项尽数归还。譬如说:

1.全额还款意味着在当期账单出具之后,将短期内所欠款项一次性偿付完毕,适合于财务能力足以承担巨大还款压力的持卡人。而这种还款策略的最大优点便在于,针对所有直接因购物等原因产生的相关债务,无须支付任何额外利息,仅需偿还原始借款即可。

2.若当期账单新增的消费债务难以一次性结清,则可考虑采用最低还款策略。即持卡人在当期只需负担欠款总额的10%,便能有效规避逾期风险。但请注意,剩余未能偿还的消费债务将不再享有免息期待遇,利息将会自消费入账之日起开始计算。

3.若持卡人在当期账单中所列示的新增消费债务无法全额偿还,同时亦不愿采取最低还款方式,那么分期还款便是最后可行的方案。分期还款可以视为按照月份逐笔计算利息的方式,各分期周期的月利息高低不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还款过程中经历多少期,直至最终偿付完毕为止,每月的对应利率皆维持不变。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二、小学生被老师打成重伤怎么索赔

我现将提供关于教师侵害学生人身伤害责任的补偿标准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

对于这类赔偿情况,通常应当依据治疗所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来进行判定。

其次是在伙食费用方面。

我们会按照国家行政机构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时的伙食补贴标准(单位为元/天),乘以相应的住院天数,以此作为赔偿金额。

再者,如果受害人在生活中无法完全自理,那么他们的护理费用也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学生被猥亵,成人后咋办呢?”,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小学生被猥亵,成人后咋办呢?
一键咨询
  • 141****4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2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5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6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猥亵小孩子怎么判,猥亵儿童犯罪构成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猥亵小孩子怎么判,猥亵儿童犯罪构成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构成强制猥亵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构成强制猥亵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张某(男)和王某(男)均系西安某高校在读大学生,2015年12月7日中午,张某上完课返回宿舍的途中,发现被害人王某像自己以前浏览的同友网站上注册的一个人,于是主动上前结识被害人王某,并编造其班里一个女生想要王伟QQ号码的理由,从而获取了王某的QQ号。回到宿舍后,张某添加王某为QQ好友,并谎称自己在淘宝上卖衣服,要王某到其宿舍内帮忙给其试裤子,王某考虑到张某要给自己介绍女生认识,也就无奈的接受了。当日14时许,王某应约来到张亮的宿舍,并试穿张某拿出的一条紧身裤,张某假装给其拍照。之后,张某对王某表达了其对同性恋很好奇,也在同性网站上看到过王某的信息,想尝试一下的想法。王某称自己并未注册该网站,是同学恶搞,拒绝了张某。张某但以“将刚刚拍摄的照片发到网上,自己是练体育的不要惹我生气”等话语相威胁,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构成强制猥亵罪在2015年之前,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男性没有明确规定,对于猥亵女性规定的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我国刑法当时将男性排除在犯罪对象之外,其原因无非是考虑到妇女和儿童在生理、身心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有必要予以特殊保护,以体现我国一贯重视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但是时至今日,已经与社会现实不符,急需修改。一方面,性权利应该受到平等保护,性权作为基本、普世人权,对性权利的男女平等保护已经得到国际公约的认可。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改为强制猥亵罪,修改后的法条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张某以暴力的方法强制猥亵王某,主观上有故意的目的,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判处其构成强制猥亵罪并对其量刑。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59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构成强制猥亵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构成强制猥亵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张某(男)和王某(男)均系西安某高校在读大学生,2015年12月7日中午,张某上完课返回宿舍的途中,发现被害人王某像自己以前浏览的同友网站上注册的一个人,于是主动上前结识被害人王某,并编造其班里一个女生想要王伟QQ号码的理由,从而获取了王某的QQ号。回到宿舍后,张某添加王某为QQ好友,并谎称自己在淘宝上卖衣服,要王某到其宿舍内帮忙给其试裤子,王某考虑到张某要给自己介绍女生认识,也就无奈的接受了。当日14时许,王某应约来到张亮的宿舍,并试穿张某拿出的一条紧身裤,张某假装给其拍照。之后,张某对王某表达了其对同性恋很好奇,也在同性网站上看到过王某的信息,想尝试一下的想法。王某称自己并未注册该网站,是同学恶搞,拒绝了张某。张某但以“将刚刚拍摄的照片发到网上,自己是练体育的不要惹我生气”等话语相威胁,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构成强制猥亵罪在2015年之前,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男性没有明确规定,对于猥亵女性规定的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我国刑法当时将男性排除在犯罪对象之外,其原因无非是考虑到妇女和儿童在生理、身心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有必要予以特殊保护,以体现我国一贯重视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但是时至今日,已经与社会现实不符,急需修改。一方面,性权利应该受到平等保护,性权作为基本、普世人权,对性权利的男女平等保护已经得到国际公约的认可。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改为强制猥亵罪,修改后的法条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张某以暴力的方法强制猥亵王某,主观上有故意的目的,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判处其构成强制猥亵罪并对其量刑。
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构成强制猥亵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构成强制猥亵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张某(男)和王某(男)均系西安某高校在读大学生,2015年12月7日中午,张某上完课返回宿舍的途中,发现被害人王某像自己以前浏览的同友网站上注册的一个人,于是主动上前结识被害人王某,并编造其班里一个女生想要王伟QQ号码的理由,从而获取了王某的QQ号。回到宿舍后,张某添加王某为QQ好友,并谎称自己在淘宝上卖衣服,要王某到其宿舍内帮忙给其试裤子,王某考虑到张某要给自己介绍女生认识,也就无奈的接受了。当日14时许,王某应约来到张亮的宿舍,并试穿张某拿出的一条紧身裤,张某假装给其拍照。之后,张某对王某表达了其对同性恋很好奇,也在同性网站上看到过王某的信息,想尝试一下的想法。王某称自己并未注册该网站,是同学恶搞,拒绝了张某。张某但以“将刚刚拍摄的照片发到网上,自己是练体育的不要惹我生气”等话语相威胁,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构成强制猥亵罪在2015年之前,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男性没有明确规定,对于猥亵女性规定的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我国刑法当时将男性排除在犯罪对象之外,其原因无非是考虑到妇女和儿童在生理、身心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有必要予以特殊保护,以体现我国一贯重视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但是时至今日,已经与社会现实不符,急需修改。一方面,性权利应该受到平等保护,性权作为基本、普世人权,对性权利的男女平等保护已经得到国际公约的认可。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改为强制猥亵罪,修改后的法条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张某以暴力的方法强制猥亵王某,主观上有故意的目的,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判处其构成强制猥亵罪并对其量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学校老师犯猥亵罪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猥亵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聚众猥亵等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遇到学校老师犯猥亵罪怎么处理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邻居家的儿子刚读完高中就出社会了,前两天还因为猥亵妇女被抓,现在在看守所,请问成年猥亵罪判几年? 猥亵罪判多少年的啊,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咋办
[律师回复] 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1,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
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清楚的知道法律中规定的猥亵罪的处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处罚也就会比较重,即5到15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快递小哥猥亵罪判了多久?
快递小哥猥亵罪判了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说强制猥亵儿童多人的或者是多次的话,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处罚的。快递小哥猥亵罪判了多久,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男老师猥亵女学生获刑十年什么是猥亵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男老师猥亵女学生获刑十年什么是猥亵罪问题解答如下, 男老师猥亵女学生获刑十年教师本应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却因近年来经常发生的性骚扰、猥亵事件而受到人们的质疑。尤其对于未成年的学生来说,该类行为不仅伤害了青少年的身体,更给他们心灵上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日前一则女童手写性侵笔记的新闻引发网友的震惊。“9月1日开学,9月7日我当上体育委员,9月抱了我两次。10月体育老师一直抱我,10月底亲我,11月体育老师请了一个星期假,来了问了我4次家庭情况,说我就是你爸爸,每一次亲我在树底下……(删20字)”。无独有偶,近日有报道称一男老师猥亵女学生获刑十年。为什么近年来女童被性侵案频发,到底该如何避免孩子们受到伤害!今年6月男老师猥亵女学生事件发生后,A被批捕时,华商报曾对此事件进行报道,引发关注。此事也导致该小学校长被免职,丹凤县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整顿活动。该事件中丹凤县27岁编外男老师A,从去年5月至今年5月一年时间里,为满足淫欲,多次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对多名未满12周岁的女学生实施猥亵。近日,丹凤县人民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什么是猥亵罪所谓猥亵,是指以或满足为目的,用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无论猥亵对象是妇女、儿童还是男性,都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他人,是指对他人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不包括行为。但是对男性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主体方面,猥亵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猥亵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猥亵罪的客体要件是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猥亵罪的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刑法》规定,对于猥亵罪应当这样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59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男老师猥亵女学生获刑十年什么是猥亵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男老师猥亵女学生获刑十年什么是猥亵罪问题解答如下, 男老师猥亵女学生获刑十年教师本应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却因近年来经常发生的性骚扰、猥亵事件而受到人们的质疑。尤其对于未成年的学生来说,该类行为不仅伤害了青少年的身体,更给他们心灵上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日前一则女童手写性侵笔记的新闻引发网友的震惊。“9月1日开学,9月7日我当上体育委员,9月抱了我两次。10月体育老师一直抱我,10月底亲我,11月体育老师请了一个星期假,来了问了我4次家庭情况,说我就是你爸爸,每一次亲我在树底下……(删20字)”。无独有偶,近日有报道称一男老师猥亵女学生获刑十年。为什么近年来女童被性侵案频发,到底该如何避免孩子们受到伤害!今年6月男老师猥亵女学生事件发生后,A被批捕时,华商报曾对此事件进行报道,引发关注。此事也导致该小学校长被免职,丹凤县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整顿活动。该事件中丹凤县27岁编外男老师A,从去年5月至今年5月一年时间里,为满足淫欲,多次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对多名未满12周岁的女学生实施猥亵。近日,丹凤县人民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什么是猥亵罪所谓猥亵,是指以或满足为目的,用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无论猥亵对象是妇女、儿童还是男性,都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他人,是指对他人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不包括行为。但是对男性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主体方面,猥亵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猥亵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猥亵罪的客体要件是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猥亵罪的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刑法》规定,对于猥亵罪应当这样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涉嫌小孩猥亵罪判多少年
涉嫌小孩猥亵罪判多少年,涉嫌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为目的,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强制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姐姐是个小学教师,在班里猥亵了他们的学生,已经告诉了家长,那么女性猥亵男性构成犯罪吗?是有什么内容呢?怎么样?
[律师回复]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由权。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罪中,其行为主体,直接实行犯只能是男子;行为对象,只能是妇女,已满14周岁的妇女,是普通强奸,不满14周岁的,是奸淫幼女。(不满14周岁的幼女缺乏决定性行为的意思能力,即便征得其同意,与幼女发生性行为也认为侵犯了其性自由权,一般按强奸罪论处。)
所以呢,女人强奸男人不能构成强奸罪。
这里要区分被侵害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男子还是不满14周岁的男子。
对于不满14周岁的男子: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这里要说明一下,如儿童为幼女,则男性行为人不具有奸淫的意图,否则就是强奸罪了,这是本罪与强奸罪的关键区别;但如果儿童为幼男,妇女对之实施猥亵行为的,则包括性交行为与性交意图。
也就是说,妇女对不满14周岁男子的强奸,可判处猥亵儿童罪。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生效。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文中的他人就包括了妇女、儿童和男人。
因此,被强制猥亵的男性终于有了更加严厉的救济手段。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一个亲戚他儿子在幼儿园,最近说老师脱她衣服,现在报警了,这个老师拘留了,我想要帮忙问一下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罪辩护词,辩护词的内容有什么呢?
[律师回复] 审判长、审判员:
受上诉人家属委托,受律师事务所指派,经上诉人刘某本人确认,本律师在刘某猥亵儿童一案二审中,依法为刘某进行辩护。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查阅复印了一审的庭审笔录和相关证据资料,征求了刘某本人的意见,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本案部分事实不清。
(一)在本案的重要情节上,上诉人本人前后供述、被害人本人前后陈述以及上诉人供述与被害人陈述之间都存在明显矛盾,仍需进一步查证,作出合理解释。
首先,刘某猥亵乔某时使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
辩护人注意到,被害人乔某已经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其应当能够准确分辨左右手。上诉人刘某作为成年人,也应当准确分辨左右手。而刘某一直供述自己是用左手猥亵乔某的。而乔某却说刘某是用右手摸的。
辩护人认为,无论是刘某还是乔某,在“左手右手”问题上均没有说谎的必要。为弄清事实,人民法院有必要查清刘仁义供述和乔某陈述出现明显差异的原因。
其次,刘某猥亵乔某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查明。
辩护人注意到,刘某在一审庭审前的大多数供述以及一审庭审中前期供述均称是将小女孩抱在腿上就行猥亵的。但一审庭审中后期却说“当时我们三个人都在那站着,没有抱在腿上,当时给小男孩要遥控器,正好弯腰。”显然,刘某的两种说法存在极大差异。
另外,从乔某的《询问笔录》上可以看出,乔某先期陈述“把我抱到他家的沙发上……”,只是在询问人员强调“那个男的摸你的时候你是在沙发吗?”,乔某才说“他当时摸我时我被他抱在腿上。”辩护人认为,乔某的回答不排除有诱导因素的存在。
辩护人认为,具体如何猥亵不影响本案的定性和量刑,但刘某当庭改变供述以及乔某前后陈述的矛盾需要合理排除。
(二)被害人乔某妇科检查结果与猥亵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需进一步查明。
辩护注意到,证据中只有被害人乔某的妇科检查所见,并未指明妇科所见是否正常,以及与猥亵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
辩护人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乔某妇科检查异常,不足以证明与猥亵行为有关。
二、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值得商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治安案件立案标准》规定猥亵他人的立案标准是“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规定第18条规定“涉嫌以性刺激、性满足为目的,猥亵儿童,情节严重的行为,应予立案。”
从以上规定可知,猥亵儿童可能构成犯罪,也可能不构成犯罪。
检察院检察员卢某、黄某2007年曾撰文认为“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辩护人认同这两名检察员得观点。就本案而言,刘某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其没有采取暴力、胁迫等方法强制猥亵乔某,没有证据显示乔某受伤,没有证据显示给乔某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此,辩护人认为本案按治安案件处理比较恰当。
三、退一步说,即使刘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本案量刑也明显过重。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09年6月1日在试点法院推广版本)第12条规定“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 第111条规定 “猥亵儿童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造成轻微伤的重处10%。”第112条规定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零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由此可以看出,即使上诉人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大,对刘某的量刑最高也不应当超过18个月。况且,现有证据显示,上诉人自案发后一直悔罪,一直请求被害人亲属的原谅,并且对被害人亲属的殴打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些都说明上诉人的人身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都较小。辩护人认为即使按刑事案件处理,在6-12个月期间内量刑较为合理。
辩护人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意见自2009年6月1日起仅在试点法院施行,但辩护人认为该意见仍然对全国各级法院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法院均应当参照上述原则进行量刑。
四、上诉人及其家属愿意给予被害人适当补偿。
事发当天,被害人的十余名亲属在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前,曾围殴上诉人,并当场将上诉人打晕。辩护人在会见上诉人时,上诉人对此表示不准备再追究被害人亲属的违法责任。另外,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听取了上诉人及其家属的意见。上诉人及其家属均表示,他们还愿意给予被害人适当经济补偿,争取被害人及其监护人的谅解。
五、建议人民法院对上诉人适用缓刑。
《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本案中,上诉人无任何不良记录,系第一次涉嫌违法犯罪。事情发生后,上诉人在被害人家属兴师问罪时就表示忏悔,对当即受到了被害人家属殴打式惩罚也没有怨言,其后又被羁押超过4个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猥亵小孩判几年刑期?
一般猥亵小孩判几年刑期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一般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如果有多次猥亵儿童或在公共的场所猥亵儿童,手段比较恶劣的,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一同学的表弟之前在晚上拉了一个妇女猥亵了,他那个表弟已经满18岁了,18岁在校学生强制猥亵妇女会判多久呢?
[律师回复]
一、强制猥亵妇女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18岁在校学生强制猥亵妇女一般会判多久
由于犯罪人已经年满18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犯罪了强制猥亵妇女罪,按刑法要求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强制猥亵和侮辱妇女罪如何认定
1、本罪与一般猥亵、侮辱妇女行为的界限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2、利用妇女无法抗拒的状态进行猥亵行为的定性
强制猥亵妇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那么,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3、如何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
我们认为,证确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进行胁迫。这一点,与在强奸罪认定中区分利用特定关系强奸与双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样的。在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中,不能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猥亵妇女的行为都视为强制猥亵。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4、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以妇女为侮辱对象的行为与侮辱妇女罪很相似,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小学生被猥亵,成人后咋办呢?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