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的风险是什么
在我们的国家中,企业法人的分立行为所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1)相关合约的内容与形式是否严格遵循了现行的法律法规;
(2)分立过程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例如,民事主体是否依照法规妥善处理了债务问题,以及是否按照法律要求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等等;
(3)合约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是否清晰明了、具体详尽且无争议;
(4)除此之外,企业分立还可能涉及到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分立如何处理公司债权
在企业进行公司合并或分立后,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置方式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当涉及到公司合并事宜时,无论合并的双方公司之前存在何种债权与债务关系,都应该交由合并完成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负责继承。
其次,如果公司在分立前已经存在债务负担,那么这些债务应由分立后成立的各个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公司合并的类型,主要包括吸收合并以及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而分立则是将一家公司分割为数个独立的公司。在合并或分立过程中产生的财产,应由合并后的公司全权接手并负责管理。同样地,对于分立后的各家公司而言,它们也需要对分立前所遗留下来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这些公司提出要求,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分立的风险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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