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确有一部分人因涉嫌帮信罪而未被起诉,也就是说,在针对帮信罪的案件处理过程中,不起诉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指的是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行为,却依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此类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时,才有可能构成犯罪。换言之,如果情节较轻,那么就有可能获得不起诉的机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网络赌博欺诈行为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和量刑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和司法实践总结如下:
对于诈骗金额达到个人全数财产2,000元及以上者,便被视为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而当诈骗金额高达个人全数财产30,000元以上时,则被视为数额特别庞大的犯罪。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如果个人诈骗行为累积数额已然突破了个人全数财产200,000元大关,那么就将构成情节极其严重的欺诈犯罪。
然而,诈骗金额即使大于这个上限,并不能自动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仍需根据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具体而言,以下情况也可能被评价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团伙中的头目或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的罪犯;
(2)惯犯或流窜作案对社会治安产生严重威胁的罪犯;
(3)诈骗行为直接影响到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给其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罪犯;
(4)诈骗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方面的款项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罪犯;
(5)肆意挥霍诈骗所得的财产,使诈骗所得无法追回的罪犯;
(6)利用诈骗所得的财产从事非法活动的罪犯;
(7)曾经因为诈骗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罪犯;
(8)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罪犯;
(9)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网赌涉嫌帮信罪会不会不起诉”,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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