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签订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确实如此。虽无书面劳动合同的约束,我们之间的确未涉及具体权利与责任之约定事项。
然而,事实上,若能在决定离职前主动与雇主进行理智协商,无疑有助于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各类纷扰。
如若不告知而擅自离岗,倘若因此为雇主带来不可预估的困扰和重大经济损失,可能便会引发劳动争议。即使尚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然有权力向雇主要求双倍薪资赔偿,且起计算时间应从其自入职后的第二个自然月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没有签订合同15天算试用期吗
由于情形各异,未签订合同之时未必皆为试用期阶段。
然而按照常规情况来看,即使未签订劳务合同亦可能出现包含试用期的情况。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而不足一年的情况,试用期时长最多可达一个月;若合同期为一年但不足三年者,试用期时间上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至于合同期限已达三年及以上之劳动者,其试用期一般不应超出六个月。
此外,所有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均需签署合同条款。试用期的相关细节将被写入劳动合同内,且其期限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者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后至一年内未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额外支付每月两倍的薪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签订合同可以直接走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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