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做担保贷款人不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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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时,需明晰担保职责并了解债务人的偿还能力。若贷款人未能按期还款,应主动联系债权人了解情况,尝试协商解决方案。若联系无果,应及时与贷款机构沟通,并准备承担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拒不还款,可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给人做担保贷款人不还怎么办

一、给人做担保贷款人不还怎么办

1.明晰担保职责:在参与任何形式的担保活动之前,务必熟悉并理解自身在担保契约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义务。通常而言,诚信之人作为担保人所肩负的义不容辞之责便是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自行替代其完成还款行为。因此,作为一名优秀的担保人,必须深入研究并足够了解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以及信用状况。

2.联系债权人:如若发现债务人未能按期付清款项,首先应尝试主动与其展开对话,详细了解其拖欠账款的缘由,以及督促其尽早着手偿还义务。若证实债务人确因各种困难导致无法及时还款,可考虑与其商议暂缓还款期限或者寻找其它可行的解决策略。

3.接触贷款机构:若发现债务人拒绝正面回应或直接失去与之取得联系的可能性,应尽早与贷款机构取得联系,讲述具体事项并寻求可能的解决之道。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尚应您接手相应责任,代为债务人偿还债务。

4.负责担保事项:倘若贷款机构要求您负责到底,确保债务能够顺利得到偿还,那么请按照合同约定全责代为债务人履行还债责任。在完成保证责任之后,您有权要求债务人归还债务本息给您,以此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5.采用法律手段:若发现债务人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您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庭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同时申请冻结债务人的财产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给人做担保贷款人死了会自己还钱吗

必须理解的是,无论何时贷款都需要按时还贷。

这主要是因为在那些提供保证的人去世之后,如果他们留下了一定数量的遗产,那么他们的合法继承人就应该在他们所继承的那份遗产中承担起相应的保证责任。

然而,继承人并非无限制地必须按照这个方式来还债,而是只能以他们所获得的遗产中的实际价值作为额度,用来偿还被继承人依法所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

对于超出的遗产实际价值部分,若继承人自发主动地进行偿还,那么这并不属于此限制之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给人做担保贷款人不还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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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责任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能承担债务时,债权人方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连带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和担保人中一方或两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但是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债权人自愿放弃部分权利的,担保人在放弃部分内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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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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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对于可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有以下五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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