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了律师还可以会见吗

最新修订 |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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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初次审理的刑事判决书未生效时,辩护律师可进看守所与当事人磋商。二审判决书送达即生效,标志二审程序结束,辩护律师无法再入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二审为最终判决,程序完成后会面受限。
判决书下来了律师还可以会见吗

一、判决书下来了律师还可以会见吗

若一份初次审理的刑事判决书已经颁发,然而尚未生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依然有权前往看守所与当事人进行磋商。相较之下,若收到的是二次审理后的刑事判决书,因二审被定义为最终判决,一旦顺利送达便立即生效。因此,当二审判决书一经送达,二审审判程序即告圆满结束,辩护律师将无法再次进入看守所与当事人会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二、判决书下来了被告还钱还能要求强制执行

在经过法院严谨审理且做出最终裁决之后,若对此判决结果仍心存疑虑,可在判决文书送达至被诉方之当日起算的15个自然日内向本级之上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然而,一旦超过这15天的期限,那么被判决的双方都需按照判决结果尽其相应责任和履行义务

倘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判决书下来了律师还可以会见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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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律师还能会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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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即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如果当事人用到该判决书,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扩展资料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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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律师还能会见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判决书下来律师还能会见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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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南京市法院离婚案件判决书特别温情,和以往判决书打不相同,你们见过吗?可以让大家见识见识吗?
[律师回复] ,两人分居。梁先生称,婚前缺乏了解,感情一直不好。但张女士却表示,双方婚后感情较好,自己对家庭全心付出。
2013年初,张女士查出胃癌做了手术。梁先生叫她回家住,张女士考虑丈夫每天要抽3包烟,她的病闻不得烟味,没有回去。去年,丈夫向法院诉讼要离婚。庭审中妻子说,癌症危险期5年,要离婚也得等危险期过了。她生病时丈夫没尽到责任,反而要离婚,她不答应。
法院认为,《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妻子患病,丈夫应履行义务。丈夫要求离婚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书写道:“不准离婚:亲要见面,爱要用心
梁先生和张女士1986年相识,次年结婚,有了女儿。携手走过21年后,两人分居。梁先生称,婚前缺乏了解,感情一直不好。但张女士却表示,双方婚后感情较好,自己对家庭全心付出。
2013年初,张女士查出胃癌做了手术。梁先生叫她回家住,张女士考虑丈夫每天要抽3包烟,她的病闻不得烟味,没有回去。去年,丈夫向法院诉讼要离婚。庭审中妻子说,癌症危险期5年,要离婚也得等危险期过了。她生病时丈夫没尽到责任,反而要离婚,她不答应。
法院认为,《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妻子患病,丈夫应履行义务。丈夫要求离婚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书写道:“亲要见面,爱要用心。”
繁体字“親愛”,隐藏着一句多么深挚的劝勉!“亲要见面,爱要用心”。希望双方检索一下自己的“親”,盘点一下自己的“愛”。从夫妻关系发展变化的脉络看,分居是夫妻感情日渐疏远的重要原因。无论有多么深的矛盾,本院真诚希望双方都能妥善化解。
首先双方尽快地住到一起,只有经常见面才能更好地呵护夫妻之情。
其次各自以宽容的心善待对方,理性看待婚姻中的矛盾。一日夫妻百日恩,双方结婚20多年,共同抚育女儿长大成人,应当是有一定感情的。相爱一辈子,争吵一辈子,忍耐一辈子,这就是夫妻。没有哪一个人的婚姻是十全十美的,家是讲情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希望双方能珍惜夫妻之情。本院未准许离婚,是想给一个冷静期和一次和好的机会。既然被告不同意离婚,就应当做出更多和好的努力。原告也应当有更多的担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患有癌症的妻子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履行婚姻法中的扶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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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判决书下来律师还可以会见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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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判决结束后,罪犯与家属的见面安排要根据案件性质、法律规定和执行规则来确定。在刑事案件中,罪犯服刑期间的探访会受到限制,需要经过监狱的审批,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探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进行调查、处罚或监管部门认为不合适的情况下,探视也可能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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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审查意见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公诉意见书
案由:故意伤害
起诉书号:检刑诉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施监督。庭审调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的,程序合法。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依法收集的证据,经过法庭质证,证明本院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王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被告人李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本案证据均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取得,卷宗中有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及同案人的供述等证实了被告人王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有法医鉴定书证实了被害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伤害后果,有现场勘查笔录固定了案发现场的情况,有被告人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王达到该罪法定责任年龄,各个证据之间和证据所证实的犯罪事实之间能够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具有客观关联性,所有证据之间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具有排他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被告人王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其
一,被告人王在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达到该罪法定责任年龄,符合该罪一般主体要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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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告人王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身体权利。综上,被告人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审判长,以上是公诉人关于被告人王犯罪事实和定罪部分的公诉意见。
二一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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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还用律师吗?
判决书下来一般情况下是不用律师了。主要就是因为法院的判决书已经下达,就是案件已经有了结果,当事人不需要再有律师来帮助自己参加诉讼活动,当然了,后期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是上诉的话,可以再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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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判决书不见了,让我搞丢了,可以在去民政局补办一张吗?需要带什么材料,或者什么证件
[律师回复] 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即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如果当事人用到该判决书,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扩展资料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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