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出现某一方瘫痪的情况,依然可以进行离婚程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夫妇二人可选择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离婚,亦或直接诉诸法律,请求司法判决离婚。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款,当配偶中有一方向提出离婚的意愿,应先经过适当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在法院受理此类离婚纠纷后,将先行展开调解工作;如经查证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法修复,那么法院应依法做出公正裁决,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一方瘫痪,离婚可以吗
当配偶遭遇瘫痪无法自我照料时仍有权利进行离婚的事宜。在我们国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被法律赋予了离婚的自由权。若由于丈夫瘫痪无法自我照顾的原因导致夫妻间的感情产生裂缝并宣告破裂,那么作为妻子方便可依据这个缘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经由审判庭对家庭情况深入了解,如果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瓦解,并且经过调解也未能达到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的话,便会依法作出审批,准许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若其中一方因疾病导致身体机能瘫痪,依然具有合法的离婚权利。此类情况下,可以选择通过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深入沟通协商,亦或是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必须首先经过调解环节,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共识,方可向当地法院提交正式的诉讼申请。而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申请之后,会首先启动调解程序,如果经过调解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并且无法得到有效修复,那么法院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条款,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批准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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