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实际执行期间内若能严格遵守监狱监管规矩,积极接受教化与改造,真正展现出诚挚的悔悟及改过之心,或是取得显著的立功表现,即可提出减刑申请。换言之,对于因犯强奸罪而被判处三年实刑的罪犯而言,只要在服刑期间满足上述减刑条件,如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化与改造、展现出诚挚的悔悟及改过之心,甚至取得显著的立功表现等,便可在理论层面上提出减刑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减刑批准,以及减刑后的实际刑期,则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强奸罪判三年算重罪吗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针对强奸罪的认定及其刑事责任的承担,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强奸罪被归类为重大犯罪行为,而只要其犯罪行为已经完成,那么其基本的量刑标准就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之内。
在涉及到强奸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如果被告人只对一名女性实施了强奸行为,并且没有任何特别的情节,那么法院通常会在三年到三年六个月之间来确定他的刑期。同样地,如果被告人的强奸行为并未得逞,也没有其他特别的情节,那么法院一般会在一年半到两年之间来确定他的刑期。
然而,如果被告人的强奸行为构成了强奸罪,那么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在适当的幅度内来确定他的量刑起点。例如,如果被告人强奸了一名女性,那么法院将会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来确定他的量刑起点。如果被告人奸淫了一名幼女,那么法院将会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来确定他的量刑起点。
此外,如果被告人的强奸行为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那么法院将会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来确定他的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但需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的强奸行为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不在此限。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对于因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于服刑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狱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改造活动、真心实意地进行反思和忏悔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原则上可以提出减刑申请。然而,减刑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以及具体的减刑幅度,则需由相关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量决定。